1、財產
老賴唯一住房法院可拍賣;虛擬賬戶法院可查封、凍結;法院有權網上凍結、劃扣老賴財產;老賴名單也將會同步芝麻信用,網上購物將被限制。老賴養老金等固定收入可直接劃扣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,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。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。
2、工作
老賴不能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、董事、監事、高級管理人員等。
3、出行
老賴水陸空出行均受阻。比如無法購買飛機票,無法購買列車軟臥和輪船二等以上的艙位;無法購買代步收費站將被暫扣,由高速移交法院處理。
4、投資
老賴將被限制炒股、買房、出境。由國家發改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牽頭,人民銀行、中央組織部等44家單位聯合簽署的《關于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》中規定,限制老賴炒股、出境及購買不動產等。
5、其他
法院可利用新媒體,全面曝光失信被執行人。